- 包1(标的物种数:1) 包合计:115,000.00 元
目录/需求描述 | 单价限价 | 数量 | 小计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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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: 其他社会服务 需求描述 本次需求旨在委托具有专业能************************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的意识和能力。 | 115,000.00 元 | 1(件) | 115,000.00 元 |
- (1)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
- (2)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
- (3)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
- (4)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
- 投标(报价)开始时间:2025-06-16 09:00:00(北京)
- 投标(报价)截止时间:2025-06-16 18:00:00(北京)
- 无
- 文件必须上传:是
- 文件上传说明:
(一)供应商线上报名、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。提交资料包括:
1.承诺书;
2.项目方案(含报价表);
3.投标报价单;
4.营业执照(副本)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副本)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(副本)复印件;
5.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6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格式)/法定代表人(格式)(二选一);
7.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;
8.过往类似项目案例介绍资料。
(二)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。
(三)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,须按照要求制作,规定签字、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、盖章,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。
- (一)交付时间:8月底
- (二)交付地点: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
- (一)中标(成交)原则: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“2家”的前提下,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(成交)供应商。
- (二)采购异议处理:
1、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、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、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,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。
2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(采购代理机构)提出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3、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,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。
4、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、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,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。情节严重者,直接列入“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”公开曝光。
- 单位名称: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社会工作部
- 联系人:徐滔
- 联系电话:******